



公示公告
公示公告
公示公告采购公告
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医用耗材试剂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(第二批)已具备采购条件,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。
1 采购项目简介
1.1采购项目名称: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医用耗材试剂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(第二批)
1.2项目编号:ASD-2025-200
1.3采购人: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
1.4采购代理机构: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1.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:已落实
2 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
2.1本次采购共3包。产品目录见附件,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。
2.2供货周期:签订框架协议1年内
2.3交货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
3 供应商资格要求
3.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:
(1)资质要求: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,如适用-所报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范畴的,须具备所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、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、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等证明其合法生产销售的相关证明,其他类别产品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相关许可证明。
(2)财务要求: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,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(或会计事务所)出具的针对2024年度财务状况的完整审计报告(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)。
(3)信誉要求: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,提供书面声明;信用记录良好(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),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查询截图为准。
(4)其他要求: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,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任意一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的缴税证明以及响应截止时间前近12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社保缴纳凭证,依法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会保障金的供应商,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。
3.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:
(1)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;
(2)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;
3.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。
4 采购文件的获取
4.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,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2日,每日上午08:30至11:30,下午14:00至17:00(北京时间),在太原市小店区万立科技大厦10层1013室(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)购买采购文件。
4.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,售后不退。
4.3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: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,法定代表人(或负责人)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。(原件审核后退回)。
5 响应文件的递交
5.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上午09:30,地点为太原市小店区万立科技大厦10层1013室会议室。
5.2 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将拒绝接收。
6 谈判时间和地点
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,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09:30,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谈判地点为太原市小店区万立科技大厦10层1013室会议室。
7 发布公告的媒体
本谈判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/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/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官网。
8 联系方式
采购人: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
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漪汾街18号
联系人:张先生
电话:0351-5271586
采购代理机构:山西安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太原市小店区万立科技大厦10层1013室
联系人:陈亚丽、刘斌、姚皓文、王子峻
电话:0351-6558728
发布日期:2025年11月26日
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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